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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先生-人才引进政策咨询

信件主题: 杨先生-人才引进政策咨询
来信人: 杨先生 来信日期: 2024年12月06日 来信编号: SZXX9561090024120636633
信件内容: 安康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6月9日发布的《安康市大力吸引人才人口若干政策措施(摘要)》中的第二条:“每年组织到国家“双一流”高校进行公开招聘,对应聘来安就业人员,按博士15万元、硕士5万元标准给予综合补助奖励,第一年工作期满发放20%、第二年工作期满发放30%、第三年工作期满发放50%。”有以下疑问: 1. 请问下该条款是否只对在政府在高校中公开招聘的硕士、博士有效? 对于通过其他途径前往安康工作的硕士/博士,能够同样享有5/15万元的补助? 2. 该条款是否只适用于外地户口人员来安康就业? 对于户籍为安康市内的,完成学业后返回就业的硕士/博士,是否享有同样的补助? 3. 该条款是否只适用于新就业人才? 对于之前已在安康市内就业,但就业中途取得了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或者在工作中取得了学位后更换工作单位的,该条款是否适用? 是否享有同等补助? 4. 如果上述情况适用,那么该如何申请补助?具体要走哪些流程? 5. 如果以上情况不适用,请问安康市对于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才是否有新的人才引进政策或者补贴政策?如果有,能否麻烦提供一下对应的政策文件?
信件回复: 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与本人沟通,对咨询人提出的问题作了详细解释,咨询人已了解相关情况。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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